
对于南航权证创设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经众多民众的多方呐喊,但终未见明确回应。
3月17日,怀着对“创设”制度的诸多疑问。我再次到证监会欲寻求答案,恰与进京维权的网友许光、苹果、空城计、醉清风、大洋、革命党、爱拼才会赢在京相遇。
依然是烦琐的登记程序 ,虽然接待我们的温主任已经很熟了。但无奈制度就是制度,有时很严格。这次接见我们的是证监会郭处长、戚处长、温主任、上交所的李专家和一女同志。上午11点25分,对话开始;
在其它维权者发言 的间隙有了我说话的机会。
首先:我对上次到证监会质疑后,家中受到公安部门的“了解情况”一事,向证监会提出了严厉的抗议;我3月3日到证监会反映问题,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民众对权证创设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是帮助管理部门改进制度的一种积极态度。我在证监会登记时就留下了我的有效联系方式,在我与证监会对话后二个多小时,还没有离开北京时,当地的公安机关就与我家属进行联系登记有关情况,毫无疑问是证监会把我的信息透露给了公安部门,这是对我公民隐私权的公然侵犯,我家中有一个70多岁的老母亲 ,身患脑血栓瘫痪在床,心脏按有起搏器,听到消息后由于担心病情加重。证监会的这个做法,太过分了。因此产生的后果,你们要负责任。
面对我的质问,信访处郭处长表示;“这次不会了”。
其次,我请在场的证监会同志转达,据媒体报道,范福春副主席说:“炒股不是谁都能炒的”。那么,证监会是不是可以规定一下,哪些人可以炒股,哪些人不可以炒股。比如说象我们这样的人,是不是就不可以炒股了呢?
第三,我认为上交所在南航创设制度上存在问题。我是来质疑它的问题的,也可以理解我是“原告”,上交所是“被告”。所以我不能向上交所反映问题,我要向上交所的监管部门反映。在得到戚处长的答复,证监会是上交所的监管部门后,我向代表证监会的戚处长开始反映问题;(以下是对话实录)
维权:我购买 了南航权证,发现上交所在南航创设上存在问题,戚处长能告诉我证监会和上交所是什么关系吗?
戚处长:证监会是国务院授权的一个证券监管部门,上交所是一线机构……。
维权:上交所工作 存在问题由谁来监管?
戚处长:上交所存在问题当然由证监会来监管。
维权:我理解证监会对上交所是起监管、指导作用的。
戚处长:可以这么理解。
维权:既然这样我要向您反映问题;我是辽宁股民,购买了580989南航权证。请您告诉我;我们股民和创新类券商,是在同一时间知道南航权证创设的时间和数量吗?如果不是,那么在知情权问题上,上交所是否做到了“三公”?
戚处长:对这个问题我不太熟悉,证监会没有这方面的专家。
维权:我在请您回答问题时,曾得到您的肯定回答,证监会是上交所的监管部门。那么监管部门对您所管辖方面的业务不熟,不懂如何监管,你们是不是可以“关门”了。
维权:我还是想知道,在创设的时间问题上我们和券商是不是在同一时间知道的。
戚处长:不是同一时间知道。
维权:既然不是同一时间知道的,那么做到了“三公”吗?
戚处长:你说的这个问题呀,我们回去研究了,下一步我们也要改进。
维权:我于2007年9月24日购买了580989南航权证,您能告诉我上交所卖给我的是南航权证的原始股,还是哪家券商创设的衍生股?因为我在投资时有权知道我投给了谁,如果它的信誉不好我可以不投给他。
戚处长:这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不了,回去给你书面答复。
维权:创设是为了平抑市场对吗?如果是,你认为“南航权证”在什么价位时高?如果0.60高了,为什么从最初开始到2.00以上才创设,如果0.60元不高,为什么在这个价位还创设?
戚处长: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高不高你自己判断。
温主任:大家来不要提出问题,如果提出问题,可能会提出800个问题,大家说要解决什么问题。
维权:好,我不提问题了。我要解决问题,我觉得我被骗了,我就是要赔偿我的损失。
戚处长:这个问题由上交所回答,我没法回答,价格问题由市场决定。
维权:那么既然由市场决定,你们为什么要搞创设来平抑市场?你们说创设是为了防止市场暴炒,那么到底是由市场决定,还是由你们通过创设来防止暴炒?
维权:所以我认为创设后的权证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
戚处长:未回答。
维权:按李专家上次讲的,券商创设后仍可以自由买卖权证。那么券商手中握有大量低价创设的筹码,他们能不能控制股价?如果不能怎么防止你们所说的暴炒。如果能他们是不是就可以操纵股价?所以我认为;创设后的权证价格不是由市场平抑的,他们是可以操纵的,我的这个观点对不对?
戚处长:你不要问我对不对,你就是要和我反映什么情况,这个问题我不一定回答的很圆满,所以来回避。
维权:我看空了大盘 和南航正股,所以购买了南航权证,但由于创设,使本该上涨的沽权跌了,使我蒙受了损失。
维权:从有关数据看,券商创设盈利200多亿。很明显这巨额利润是从散户中赚来的,那么你认为创设制度是保护了一小部分券商利益?还是保护了大多数散户的利益?如果是对一小部分券商有利,那么这和中央以大多数老百姓利益为本的政策是不是相违背呢?
戚处长:未回答。
维权:在和讯网开展 的“创设”问题大讨论和“小丫跑两会”的留言中,反创设问题排名第一,面对民众的呼声,你们是不是仍然可以置之不理。是不是要等到行权了才解决。如果等到那时来解决,我们散户的损失谁来负责?
戚处长:通过大家的反映,实际上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大家也可以看到,创设的数量在明显减少,大部分券商也在回购注销,这实际上也是证监会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一个制度推出来,是没有绝对合理的。
维权:既然不合理,造成了我的损失,那么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温主任:要改革 就要有牺牲。
维权:你是不是说就该由我们来牺牲?那么对于“老人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是怎么理解的?有错不怕,错了就改,但不能错了还坚决不改。
戚处长、温主任:未回答。
维权:资深股市专家文国庆先生公开谈到:“权证的数量不能大于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数量”。你认为他的这个观点是对还是错?
戚处长:不对的。
………………
3月18日上午,我再次来到证监会信访办,再次与同来的维权网友苹果、大洋、空城计、爱拼才会赢、革命党相遇,还看到了刚下火车的维权网友永不言败,宝宝。大约11:30分,我根据他们对话时李专家的讲话,我提了几点看法:
一、(李专家说,根据大家意见,下次再创设时提前一天公布)。
我建议:提前三天或者五天。
二、我建议:创设卖出后,不可以再买卖,只有在注销时可以买入。
三、我建议:沽权原始股代码,不能和创设的代码相同。以便区分我们买的是什么。
四、既然现在创设制度有不完善的地方,是否可以用什么办法(比如注销),挽回由此造成的一些散户的损失。
五、制定政策也好,推出新品种也好,其目的都是为了让老百姓生活 的更好一些,不要做愧对良心的事。
中午12点,与戚处长、李专家及众多维权者道别,同空城计一起离开北京。
………………
二次进京维权,感受颇深:
受益:由于创设制度的某些不完善,我虽然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损失把我培养成了半个沽权专家。哈哈;我还是受益者(大家看看,我这种思想象不象鲁迅笔下的阿Q,可叹,阿Q真多)。
损失:因看空大盘,看空正股而购买的南航权证,在上交所防止暴炒的“好意下”,运用了“创设”这一有利武器,使我损失了大半生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但值得庆幸的是,创设的券商盈利了200多亿,用温主任的话:那就是改革就要有牺牲。所以面对创设,只有是券商上天堂我们散户下地狱)。
感悟:虽然在创设制度上有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它在法律上是无懈可击的。因为它是由执行者制定的,并可根据执行者的需要而随时改动。(由此我深深地佩服制定创设制度人的“学问”,真的“很高”)。
别了,让我流泪、流血的南航权证!
初稿于:3月18日离京返程长途汽车上
定稿于:3月19日寓所
(此文根据本人记录及录音整理,对话过程如有不实,本人承担责任)
3月17日,怀着对“创设”制度的诸多疑问。我再次到证监会欲寻求答案,恰与进京维权的网友许光、苹果、空城计、醉清风、大洋、革命党、爱拼才会赢在京相遇。
面对我的质问,信访处郭处长表示;“这次不会了”。
其次,我请在场的证监会同志转达,据媒体报道,范福春副主席说:“炒股不是谁都能炒的”。那么,证监会是不是可以规定一下,哪些人可以炒股,哪些人不可以炒股。比如说象我们这样的人,是不是就不可以炒股了呢?
第三,我认为上交所在南航创设制度上存在问题。我是来质疑它的问题的,也可以理解我是“原告”,上交所是“被告”。所以我不能向上交所反映问题,我要向上交所的监管部门反映。在得到戚处长的答复,证监会是上交所的监管部门后,我向代表证监会的戚处长开始反映问题;(以下是对话实录)
戚处长:证监会是国务院授权的一个证券监管部门,上交所是一线机构……。
戚处长:上交所存在问题当然由证监会来监管。
维权:我理解证监会对上交所是起监管、指导作用的。
戚处长:可以这么理解。
维权:既然这样我要向您反映问题;我是辽宁股民,购买了580989南航权证。请您告诉我;我们股民和创新类券商,是在同一时间知道南航权证创设的时间和数量吗?如果不是,那么在知情权问题上,上交所是否做到了“三公”?
戚处长:对这个问题我不太熟悉,证监会没有这方面的专家。
维权:我在请您回答问题时,曾得到您的肯定回答,证监会是上交所的监管部门。那么监管部门对您所管辖方面的业务不熟,不懂如何监管,你们是不是可以“关门”了。
维权:我还是想知道,在创设的时间问题上我们和券商是不是在同一时间知道的。
戚处长:不是同一时间知道。
维权:既然不是同一时间知道的,那么做到了“三公”吗?
戚处长:你说的这个问题呀,我们回去研究了,下一步我们也要改进。
维权:我于2007年9月24日购买了580989南航权证,您能告诉我上交所卖给我的是南航权证的原始股,还是哪家券商创设的衍生股?因为我在投资时有权知道我投给了谁,如果它的信誉不好我可以不投给他。
戚处长:这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不了,回去给你书面答复。
维权:创设是为了平抑市场对吗?如果是,你认为“南航权证”在什么价位时高?如果0.60高了,为什么从最初开始到2.00以上才创设,如果0.60元不高,为什么在这个价位还创设?
戚处长: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高不高你自己判断。
温主任:大家来不要提出问题,如果提出问题,可能会提出800个问题,大家说要解决什么问题。
维权:好,我不提问题了。我要解决问题,我觉得我被骗了,我就是要赔偿我的损失。
戚处长:这个问题由上交所回答,我没法回答,价格问题由市场决定。
维权:那么既然由市场决定,你们为什么要搞创设来平抑市场?你们说创设是为了防止市场暴炒,那么到底是由市场决定,还是由你们通过创设来防止暴炒?
维权:所以我认为创设后的权证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
戚处长:未回答。
维权:按李专家上次讲的,券商创设后仍可以自由买卖权证。那么券商手中握有大量低价创设的筹码,他们能不能控制股价?如果不能怎么防止你们所说的暴炒。如果能他们是不是就可以操纵股价?所以我认为;创设后的权证价格不是由市场平抑的,他们是可以操纵的,我的这个观点对不对?
戚处长:你不要问我对不对,你就是要和我反映什么情况,这个问题我不一定回答的很圆满,所以来回避。
维权:从有关数据看,券商创设盈利200多亿。很明显这巨额利润是从散户中赚来的,那么你认为创设制度是保护了一小部分券商利益?还是保护了大多数散户的利益?如果是对一小部分券商有利,那么这和中央以大多数老百姓利益为本的政策是不是相违背呢?
戚处长:未回答。
戚处长:通过大家的反映,实际上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大家也可以看到,创设的数量在明显减少,大部分券商也在回购注销,这实际上也是证监会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一个制度推出来,是没有绝对合理的。
维权:既然不合理,造成了我的损失,那么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维权:你是不是说就该由我们来牺牲?那么对于“老人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是怎么理解的?有错不怕,错了就改,但不能错了还坚决不改。
戚处长、温主任:未回答。
戚处长:不对的。
………………
3月18日上午,我再次来到证监会信访办,再次与同来的维权网友苹果、大洋、空城计、爱拼才会赢、革命党相遇,还看到了刚下火车的维权网友永不言败,宝宝。大约11:30分,我根据他们对话时李专家的讲话,我提了几点看法:
一、(李专家说,根据大家意见,下次再创设时提前一天公布)。
我建议:提前三天或者五天。
二、我建议:创设卖出后,不可以再买卖,只有在注销时可以买入。
三、我建议:沽权原始股代码,不能和创设的代码相同。以便区分我们买的是什么。
四、既然现在创设制度有不完善的地方,是否可以用什么办法(比如注销),挽回由此造成的一些散户的损失。
中午12点,与戚处长、李专家及众多维权者道别,同空城计一起离开北京。
………………
二次进京维权,感受颇深:
受益:由于创设制度的某些不完善,我虽然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损失把我培养成了半个沽权专家。哈哈;我还是受益者(大家看看,我这种思想象不象鲁迅笔下的阿Q,可叹,阿Q真多)。
损失:因看空大盘,看空正股而购买的南航权证,在上交所防止暴炒的“好意下”,运用了“创设”这一有利武器,使我损失了大半生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但值得庆幸的是,创设的券商盈利了200多亿,用温主任的话:那就是改革就要有牺牲。所以面对创设,只有是券商上天堂我们散户下地狱)。
感悟:虽然在创设制度上有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它在法律上是无懈可击的。因为它是由执行者制定的,并可根据执行者的需要而随时改动。(由此我深深地佩服制定创设制度人的“学问”,真的“很高”)。
别了,让我流泪、流血的南航权证!
初稿于:3月18日离京返程长途汽车上
定稿于:3月19日寓所
(此文根据本人记录及录音整理,对话过程如有不实,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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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股票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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